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成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本合同适用于在甲方运营的“喜买网”电商平台经营的合作伙伴。
1.2 甲方同意乙方经申请并成为“喜买网”入驻商家后,乙方有权在喜买网平台从事商品销售及提供售后服务,甲方有权协助乙方上传并审核商品图文信息。
1.3 乙方须为合法登记且正常经营的企业用户,并且能够提供“喜买网”入驻要求列明的所有相关文件(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非中国大陆企业)。乙方申请入驻需提供的资料详见《证照明细》,乙方需按照附件一向甲方提供原件以供审核,并提供相应复印件供甲方备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4 乙方在“喜买网”销售商品,采取自行定价、自行发货的方式;乙方需根据客户需要向客户提供发票(开发票的税负由乙方承担),并随货物一起发给客户。甲方在所运营平台“喜买网”为乙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同时甲方作为商品交易第三方公平、公正的办理代收、代付款项结算事宜。
1.5 乙方在“喜买网”所经营的商品类别为 ,规格型号等详见《产品清单》。乙方不得超出上述经营范围,也不得将“喜买网”顾客引流跑单至其他平台,一经发现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销售款中扣除上述当期应结算货款;如第二次出现上述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将乙方店铺商品全部下架,同时甲方有单方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6 甲方负责组织“喜买网”策划品牌宣传的各类活动,包括传统广告、新媒体广告、论坛、优惠等;乙方对甲方举办的促销活动,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二条 合同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 合同期满,乙方愿续签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 个月通知甲方。
第三条 费用及货款
3.1 “喜买网”开放平台暂不收取保证金,向乙方按销售价差或固定比例收取服务费,相关服务费收费标准联系招商经理。
3.2 甲乙双方按周期就商品销售数量及金额进行对账,周期为 7 天(以客户在系统上点击确认收到货物之日为起算日),出账账单经甲乙双方确认后进行结算,甲方每周一对上周确认过的账单进行结算, 5 个工作日内将结算款项汇入乙方银行账户。甲方如不能按时将结算货款汇入乙方银行账号,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遇节假日则日期顺延)。
第四条 商品质量
4.1 乙方保证在甲方“喜买网”平台展示、销售之商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并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乙方负责商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如若乙方违背上述法律法规致使顾客或甲方遭受损害的,乙方应就此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的顾客索赔及诉讼和律师费用)。
4.2 合同期内,乙方同意承担国家相关监督部门进行产品监督检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行政处罚。
4.3 商品一经售出,如遇到商品质量纠纷,乙方对消费者必须执行“先行负责制”,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条件予以退换,并由乙方赔偿消费者的相关损失,不得推诿。如事后查明系消费者人为故意导致乙方利益受损的,甲方可以协助乙方依法维权。
4.4 乙方若发生因涉及商品质量及服务范围的问题而引起消费者投诉、新闻媒体报道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等导致甲方信誉受损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作为违约金,如乙方不交付,则甲方有权以货款进行抵扣,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终止合同。合作终止后,乙方仍应对其售出的商品负责。
第五条 配送及售后
5.1 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48小时内(如有特殊情况以“喜买网”平台公告为准),按时足量的将货物交付物流、快递公司,发至消费者,若乙方违反此条款,甲方有权暂时冻结该订单货款,视发货情况,给予处罚;若发生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将乙方商品下架停止销售,并单方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5.2 乙方应确保所发出商品的种类、价格、数量、规格等正确无误。乙方送货时应附所送商品清单。
第六条 后台管理
6.1 甲方给乙方开通商家管理后台,由乙方自行在其后台财务信息功能栏中填写乙方银行账号等财务信息。甲方结算时将依其填写的财务信息办理结算付款,如乙方自行填写银行账号有误,而造成结算不成功,造成甲方延迟结算及货款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2 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乙方应需根据自己的出货量,及时更新乙方在甲方“喜买网”供应商管理系统中的商品库存信息,信息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6.3 乙方在对其商品操作时需严格遵循“喜买网”供应商管理系统中的上传商品总则的相关规定。
6.4 甲方在自己的网络后台给乙方设置独立的供应商管理系统。乙方拥有自己在“喜买网”的用户名及密码。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可以随时登陆喜买网供应商管理系统,利用甲方提供的管理系统,管理其后台商品相关信息。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删除或者更改甲方所提供的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包括罚款、冻结账户资金、终止合同等处理措施。
6.5甲方负责“喜买网”供应商管理系统的技术支持及维护,对乙方使用该系统时所遇到的问题,甲方有义务及时作出回复并解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7.1.1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销售违禁品、假冒伪劣商品或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
7.1.2采用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影响其他客商正常营业。
7.1.3乙方商品质量无法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7.1.4乙方出现任何有损甲方及喜买网形象或声誉的行为。
7.1.5乙方提供的相关证照涉嫌造假或出现变更后未及时向甲方说明。
7.1.6乙方出现其他违反甲方统一管理制度的行为且拒不改正的。
7.2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7.2.1甲方多次出现不按期结算货款的情形且拒不改正。
7.2.2甲方服务严重不符合双方约定且导致乙方长时间无法正常经营。
第八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8.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8.2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或者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均为无效。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9.2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附则
11.1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后,清偿各项费用。
11.2由于政策、机构变动,甲方上级部门统一部署造成甲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1.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联系方式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过错方承担。
11.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